CE证书是谁发的:欧盟委员会页面怎么说、公告机构出的是什么文件
市面上常说的「CE 证书」是谁发的?按 Your Europe 的 CE marking 页原文,没有任何欧盟中央机构向企业发放使用 CE 标志的许可或证书。欧盟委员会 Conformity assessment 页写,制造商实施合格评定,并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oC)。只有在适用法规要求第三方参与时,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才会出场,签发的是其被通报范围内的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s of compliance)。
以下为本站对英文原文的中文转述。本站不是官方网站,与欧盟委员会及文中提到的任何机构没有隶属关系。
欧盟委员会的 CE marking 页怎么写
欧盟委员会 CE marking 页(DG GROW 发布)写:字母 CE 出现在许多在欧洲经济区(EEA)扩展单一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上,表示这些在 EEA 销售的产品经评估符合较高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要求。
该页写:制造商在产品上加贴 CE 标志,即声明该产品符合 CE 标志的全部法律要求,可以在整个 EEA 销售。该页还写,这一规则同样适用于在其他国家制造、在 EEA 销售的产品。
关于 CE 标志的含义,该页写:CE 标志不表示产品经欧盟或其他机构批准为安全,也不表示产品的原产地。
该页还写,并非所有产品都必须加贴 CE 标志。加贴是强制性的,适用于新方法指令(New Approach Directives)涵盖的大多数产品。该页写,禁止在其他产品上加贴 CE 标志。
Your Europe 页的原文
Your Europe 的页面标题为「CE marking – obtaining the certificate, EU requirements」。该页标注的最近核对日期为 17/07/2026。
该页写:
- 只有协调的欧盟规则明确要求 CE 标志的产品,才需要 CE 标志。没有此类欧盟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 CE 标志。
- 该页列举了玩具、无人机、电气和电子设备、烟火制品、休闲船艇和水上航行器等类别。
- 该页还列举了压力设备、燃气器具、电池和机械。
- 该页列举的医疗器具包括诊断设备。
- 不需要 CE 标志的产品,受通用产品安全规则约束,以确保其对消费者安全。
- 制造商负责确保产品满足所有适用的欧盟要求,并负责加贴 CE 标志。
关于证书,该页写:没有任何欧盟中央机构向你发放允许使用 CE 标志的许可或证书。该页还写:部分机构提供「自愿证书」,这些证书对 CE 标志无效。
关于评定方式,该页写:
- 若法律允许自我评定,你可以在不让合格评定机构参与的情况下评定产品。
- 若法律要求第三方测试,你必须让公告机构参与。
- 使用公告机构时,其 4 位编号必须出现在 CE 标志旁边。
该页还写:企业必须承担合格评定的费用,但加贴 CE 标志本身没有费用。
在标志本身上,该页写:CE 标志必须可见、清晰、不可擦除,最小尺寸为 5 mm,除非产品规则另有规定。该页写,CE 标志指产品投放欧盟市场那一刻的合规状态。
该页写:欧盟符合性声明及支持它的技术文件必须保持更新,并在产品投放市场后至少保存 10 年。
公告机构什么时候出场,出的是什么
欧盟委员会 Notified bodies 页(DG GROW 发布)写:公告机构是由欧盟某成员国指定的机构,用于在产品投放市场前评定某些产品的符合性。当相关立法要求第三方参与时,这些机构执行立法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任务。
《Blue Guide》(2022/C 247/01)写:公告机构是经成员国国家主管机关正式指定并通报的合格评定机构,在适用的欧盟协调立法要求第三方参与时执行合格评定程序。
Notified bodies 页还写:
- 公告机构可以自由向欧盟内外的任何经营者提供其合格评定服务。
- 公告机构须以非歧视、透明、不偏向任何一方、第三方、公正的方式运作。
- 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依法获指定、可执行相应合格评定程序的公告机构。
- 公告机构名单发布在 NANDO 网站(New Approach Notified and Designated Organisations)。
制造商与公告机构各自出什么
Conformity assessment 页写:合格评定由制造商实施。只有适用的立法要求时,合格评定机构才参与其中。
该页还写:作为合格评定的一部分,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须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DoC)。该页在此列出了声明需要识别的项目,本文只转述到这里。
《Blue Guide》对几个角色的写法如下:
| 角色 | 《Blue Guide》原文的写法(本站转述) |
|---|---|
| 制造商 | 制造产品,或委托设计或制造产品,并以自己的名义或商标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进口商 | 设在欧盟内、把第三国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 公告机构 | 经成员国主管机关正式指定并通报,在需要第三方时执行合格评定程序的机构 |
《Blue Guide》还写:
- CE 标志由制造商加贴,制造商可以设在欧盟内,也可以设在欧盟外;制造商设在欧盟外时,也可以由其设在欧盟内的授权代表加贴。
- CE 标志表示产品符合适用的、规定加贴 CE 标志的欧盟立法。
- CE 标志是产品合规的关键指标,但不是证明。
- 进口商、分销商如果以自己的名义或商标投放产品,或改动产品,则承担制造商的责任。
- 欧盟符合性声明须包含所有相关信息,用以识别其所依据的协调立法,以及制造商、授权代表、公告机构(如适用)、产品,并在适当时引用协调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
- 产品受多部要求欧盟符合性声明的协调立法约束时,须出具单一的符合性声明。
- 技术文件须自产品投放市场之日起保存 10 年,除非适用的欧盟协调立法明文规定其他期限。
- 欧盟符合性声明同样须保存 ten years(十年),除非法规另有规定。
证书的范围与限定
Conformity assessment 页在谈到一类做法时写:这些做法具有误导性,因为只有公告机构可以为协调产品签发符合性证书,而且仅限其被通报的范围。
该页还写:CE 标志只能在完成测试并执行适用的欧盟协调立法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之后加贴。证书上带有 CE 标志是不可接受的。
同一页写:按欧盟法,自愿性证书或其他附加证书不是认可的合规证明方式。因此,在市场监督机关或海关检查时,这些证书没有价值。
本文不评价市面上任何证书的真假,也不推荐任何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或公告机构。
读这几页时,需要注意以下限定。《Blue Guide》的 10 年保存期限带有「除非适用的协调立法明文规定其他期限」的限定。Your Europe 页写的是「至少 10 年」。两处措辞不同,引用时应分别照写。本文引用的《Blue Guide》为 EUR-Lex 上的公报初始文本,不是合并文本。本文只转述上面这些条文,不展开各项欧盟协调立法的具体条款。
来源
- CE marking,European Commission(DG GROW)
- CE marking – obtaining the certificate, EU requirements,European Union(Your Europe)
- Notified bodies,European Commission(DG GROW)
- Conformity assessment,European Commission(DG GROW)
- The 'Blue Guid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EU product rules 2022(2022/C 247/01),European Commission
查阅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本页是非官方整理,不构成合规结论、法律意见或税务意见,与文中提到的机构没有隶属关系,一切以官方原文为准。
本文是公开资料的整理,不构成合规结论、法律意见或认证建议;以文末列出的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