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 原产地规则:协定第三章与海关管理办法写了什么
协定第三章管「什么算原产货物」,海关的管理办法管「国内怎么审、怎么发」,两份文本各自写了哪些句子,下面按部分对照。管理办法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网站转载的附件版本,本文未与原发布页核对其是否为最新修订版。
协定第三章:原产货物的判定与累积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第二条写:就本协定而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满足本章其他适用要求的货物应当视为原产货物。
同一章关于累积的一句写:符合第三章第二条(原产货物)规定的原产地要求且在另一缔约方用作生产另一货物或材料的材料,应当视为原产于对制成品或材料进行加工或处理的缔约方。
协定第三章:证明的形式、有效期与补发
第三章关于原产地证明种类的表述,写的是「第三章第十七条(原产地证书)所述的签证机构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关于原产地声明出具人的表述,写的是「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经核准出口商)所述的经核准出口商」,并写明这种原产地声明应当符合第三章附件二(最少信息要求)规定。
第三章关于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一句写:根据第三章第十六条(原产地证明),中间缔约方的签证机构、经核准出口商或出口商可以签发背对背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书的形式要件写: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采用所有缔约方决定的格式;(二)载有唯一的原产地证书编号;(三)以英文填制;并且(四)载有出口缔约方签证机构以人工或电子方式作出的授权签名和公章。附件二(最低信息要求)另列「(五)原产地证书编号」,并写:签发机构以其授权签字和公章的方式,证明原产地证书所列货物符合第三章(原产地规则)所有相关要求。
有效期一句写:每一缔约方应当规定原产地证明自签发或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补发一句写:由于非主观故意的差错、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原产地证书未在装运前签发,或在第五款第(一)项提及的情况下,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并应当注明「ISSUED RETROACTIVELY」(补发)字样。
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三条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是《协定》项下原产货物,具备《协定》项下原产资格:(一)在一成员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二)在一成员方完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三)在一成员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但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要求。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第六条写:在一成员方获得或者生产的原产货物或者原产材料,在另一成员方用于生产时,应当视为另一成员方的原产材料。
第十八条写:《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原产地证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英文填制,具体格式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第十九条关于签发时点的部分写:原产地证书应当在货物装运前签发;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在装运后签发的,应当注明「ISSUED RETROACTIVELY」(补发)字样。
第二十四条写:原产地证明自签发或者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与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第二十八条写:同一批次进口原产货物完税价格不超过200美元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适用《协定》项下税率时可以免予提交原产地证明。为规避本办法规定拆分申报进口货物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九条的主语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条写:原产国(地区)申报为成员方的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办结海关手续前未取得有效原产地证明的,应当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该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但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除外。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依照前款规定就进口货物具备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并且提供税款担保的,海关应当依法办理进口手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办理担保的情形除外。因提前放行等原因已经提交了与货物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总额相当的税款担保的,视为符合本款关于提供税款担保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写:申请人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在装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可以自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向签证机构申请补发。
第四十四条写: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 年 9 月培训材料的说法
《RCEP原产地规则解读与操作指南》封面署名海关总署,日期为 2021 年 9 月,载于商务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是当时的培训材料,不是现行政策文件。
该材料关于原产地声明实施时间的两句写:「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协定生效时实施」;「出口商或生产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协定生效10年内,最长不超过20年」。关于延长实施期限的一句写:「一缔约方可以通报货物委员会延长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常见问题
两份文本对补发条件的表述分别是什么?
RCEP 协定第三章写:由于非主观故意的差错、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写: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在装运后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写:申请人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在装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
两份文本对有效期的表述分别是什么?
RCEP 协定第三章写:每一缔约方应当规定原产地证明自签发或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写:原产地证明自签发或者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与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200 美元写在管理办法的哪一条?
第二十八条。该条写,同一批次进口原产货物完税价格不超过200美元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适用《协定》项下税率时可以免予提交原产地证明。
贸促会网站转载的管理办法是现行有效版本吗?
转载件本身未标注效力状态,本文未与原发布页核对是否为最新修订版。
资料来源
-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商务部 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 最低信息要求,商务部 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网站转载的海关总署文件
- RCEP原产地规则解读与操作指南,商务部 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所载海关总署培训材料
查阅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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